前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在1994年,政府開放第四家無線電視台時,對外募集資金共計三十億元,成立全民電通公司後,將其中十億餘元入股民視,但卻涉嫌將剩餘的廿億元,和前女友在陽明山等地買房地產以及投資,導致全民電通損失五億八千餘萬元。2007年,張俊宏一審被重判11年,林姓前女友也被判11年3個月,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刑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