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昨天起訴,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深夜召開羈押庭,問林益世認不認罪,他回答說,六千三百萬是幫陳啟祥協調合約的酬勞,或許不符合社會期待,但沒有貪汙意念,還說自己過去是受肯定的立委,現在變成人人罵的壞人,感受很深,希望獲得交保;而法官最後也裁定讓他以五千萬交保,限制住居,不過當時家屬只準備一千萬,深夜籌不出錢,林益世只好又還押看守所。現在林家人還在籌錢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