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外界譁然的屏東東港三死三傷肇事逃逸案,警方鑑識小組在肇事車輛採驗微物跡證,指向開車者是假釋中的槍擊要犯林豐德;廿五日檢方發出拘票強制拘提,警方到東港鎮大順路工程公司攻堅將他逮捕,林豐德表情錯愕,但否認肇事駕駛,晚間移送屏東地檢署複訊。

十月廿日凌晨發生在東港鎮屏一八七線的重大車禍肇逃案已過五天,警方屢傳林豐德不到,屏東警東港分局長陳志榮表示,依目擊者證詞、方向盤指紋、皮屑等跡證,林豐德涉嫌開車撞死人程度升高,請檢方核發拘票;昨下午四點多,東港分局如臨大敵,在大門架設五台錄影機蒐證,廿多名警力穿著防彈衣、荷槍實彈前往大順路屏大工程公司逮人。

警方上門時,林豐德在一樓與友人泡茶聊天,見警方圍捕,他頓時愣住,但未反抗,默默地上了警車。

警方擔心衝突,將林豐德越區帶到潮州鎮餉潭派出所偵訊。媒體前往採訪被一群不明人士包圍,林豐德兒子林健郡(仔仔)趨前阻擋、扯相機,作勢打人,操著凶狠台語嗆聲:「你拍甚麼拍?」

另一名跛腳男子與媒體發生肢體拉扯,指著記者罵「我們也有隱私權!」立刻被回嗆「這裡是公共場所」。

警方偵訊時,林豐德說,「車子不是我開的」,強調駕駛是陳文昌,其餘不願多說。警方晚間九時將他移送屏東地檢署複訊。

檢警調查,微物跡證及方向盤採集到指紋,都指向林豐德是肇事駕駛;車上另一名吳姓男子,是林豐德心腹、綽號「黑龜」吳永松,惟車上並無陳文昌微物跡證。

四十七歲林豐德是竹田鄉人,民國八○年代涉及組織犯罪、槍砲彈藥、擄人勒贖等刑案,八十六年在屏東萬大橋與警方槍戰,雙方駁火七十槍轟動社會,之後被逮捕入獄服刑十五年。去年假釋出獄,但要到一○六年才假釋期滿,這回若因肇事逃逸害死三命、又唆使者人頂替被判刑確定,將因違反假釋條件撤銷假釋,立即發監執行。

警方表示,假釋期間林豐德與朋友在東港鎮經營遠洋補給公司,其子林健郡追隨老爸踏上江湖路販毒、暴力討債、經營賭場,今年二月被潮州分局送辦,林豐德最有名的名言是「我要栽培我兒做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