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5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022,093,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0/26~101/12/25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8,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14.00~18.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96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0/3/17~100/5/13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49,467,000股,100/8/12~100/10/10第二次買回23,829,000股,皆已註銷完成。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買回54,000,000股,實際買回49,467,000股。本次執行率達91.6%,因買回期間股價回升趨近董事會核准上限,加上成交量萎縮,故未能於期間內全數費回。(2).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買回49,770,000股。本次執行率達47.88%,因買回期間股價已回升且成交量萎縮,並考量國際經濟情勢惡化,為謹慎資金運用,故未於期間內全數買回。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案由:擬第三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案,提請 核議。說明:一、考量市場狀況及公司資本結構,擬實施第三次庫藏股。二、本次預計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註銷。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3.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64,000仟元。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1年10月26日起至101年12月25日止。預計買回48,000,000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5.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4元至18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6.買回之方式:於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三、本次買回庫藏股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詳附件四之ㄧ),茲擬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如附件四之二。四、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核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無異議照案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1年10月25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48,0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約1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案經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出具「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票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認為本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本次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註:1.前述之6,022,093,000元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預定買回股份之最高總金額為864,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