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成收賄「白手套」 那瑪夏區長判刑15年10月確定
匯流新聞網/張孝義
17 小時前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曾任高雄市那瑪夏區第1及第3屆區長的吳牧群(Payan.lslituan,原名白樣.伊斯理鍛),向工程廠商收取回扣,並以冰箱當作收賄「白手套」,要求廠商自行將賄款放進冰箱,遭廠商委請徵信社錄影存證取賄過程,吳牧群共計收賄1725萬4220元,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判吳15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吳牧群當選第3屆區長後即107年12月底某日,向工程廠商借款880萬元,因無力償還借款,於是由對方尚未結算或後續承攬工程收取回扣抵償債務,吳又向另一廠商收取回扣110萬8000元、向勞務廠商收受賄賂23萬元,5次回扣及賄賂暨抵償債務共1725萬4220元。
檢方並發現,吳牧群當選第3屆區長前,陳姓廠商的開口契約標案被區公所終止,陳姓廠商為了讓工程委託案不被區公所解約,在就職當天前往吳的競選總部,盼吳協助,吳則預以日後就職區長將不會終止該標案,再向陳姓廠商表示「那就看你的誠意」。陳姓廠商於是到車上取出現金放進吳競選總部的冰箱內。
不過,陳姓廠商怕吳牧群收錢不辦事,日後否認,於是委請徵信社埋伏在競選總部附近,將吳牧群的取款過程全部蒐證。
吳牧群雖否認犯罪,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有證人指證並有廠商、相關證人之證述可憑,再參酌吳之供述及相關文書證據等全案事證,因認吳犯行均屬明確,依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刑15年10月,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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